《上海市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條例》22日經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作為人工智能領域的一部省級地方法規,它有哪些亮點,將如何促進產業發展,隨著未來技術迭代要如何“打補丁”,從而推動技術與經濟、生活、城市治理等深度融合,備受業內關注。

圖片說明:7月18日,兩輛上汽友道智途旗下的5G+L4智能重卡(右)列隊行駛在東海大橋上(無人機照片)。(新華社記者方喆攝)
賦能千行百業,產業路線圖更明晰
無人駕駛、燈塔工廠、手術機器人……人工智能不僅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動能,也日益改變人們的生產生活。作為上海重點發展的三大先導產業之一,上海人工智能產業規模從2018年1340億元提升到2021年的3056億元,同期產業人才從10萬提升到23萬,實現“雙倍增”。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閻銳表示,這是上海繼《上海市數據條例》后的第二部數字經濟領域地方法規,將有力支撐城市全面數字化轉型,助力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人工智能“上海高地”。此次立法注重創新性和引領性,充分發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作用,采取各種激勵措施推動人工智能產業高質量發展。
這部地方立法的立足點從名稱中即可看出: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條例包括總則、基本要素與科技創新、產業發展、應用賦能、產業治理與安全、附則等六章共七十二條。其中,對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產業都提出了相關定義和范疇。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系點新江灣城街道落戶了不少人工智能企業,也參與了立法的過程。在街道辦事處主任楊福韜看來,條例最大的特點和創新在于其促進基礎要素的流通、使用和運營,在此過程中推動相關主體的權益保護,從而更好地調動激發市場活力,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生態發展和完善。
劃出“不可為”,為創新“預留白”
人工智能不僅具有技術屬性,還具有強烈的社會屬性。業內認為,從全球范圍看,雖然以立法促進人工智能發展備受重視,但大多處于探索階段,并未有成熟經驗,上海這部地方立法將為相關國家工作、國際合作破題。
參與此次立法工作的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吉棟表示,已經記不得為這部立法前前后后開了多少次會議,大家在反復商討中尋求最大公約數,比如人工智能三大要素的算法、算力、數據被不斷優化、加強,人工智能電子人格制度則被取消等。最終,這部條例既聚焦促進產業發展的立法目的,審慎對待科技創新的風險隱患,支持與保障科技創新和相關產業活動探索;又關注新技術及其研發應用所致的復雜風險,引導與規范相關行為依法依規進行。
條例中有不少創新“干貨”:比如第九條規定,上海市經濟信息化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探索建立人工智能科研、應用等領域的負面清單;第六十五條規定,探索分級治理和沙盒監管,激發各類主體創新活力,拓展人工智能發展空間。并且,上海市有關部門可以就人工智能產業發展過程中的輕微違法行為等制定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
上海市人大財經委立法監督處處長張震表示,人工智能許多領域發展快、變化快,通過負面清單、分級治理等方式,劃出“不可為”的范圍,能夠更好釋放活力,鼓勵各類主體大膽探索。此外,算力有高耗能屬性,對中小企業來說往往成本難以負擔。條例規定,推動公共算力資源平臺建設與利用,保障中小企業獲得普惠的公共算力。
促創新、守底線,推動人工智能可信向善
隨著人工智能應用層出不窮,未來產業或將面臨一些新的風險,也可能對社會治理秩序構成新的挑戰。

圖片說明:7月18日,兩輛上汽友道智途旗下的5G+L4智能重卡(右)列隊行駛在東海大橋上(無人機照片)。(新華社記者方喆攝)
條例在吸收多方意見建議基礎上,不僅為產業發展預留創新空間,還注重構建體系化治理框架,維護產業發展與安全。此外,條例明確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針對人工智能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順應人工智能快速迭代的特點,制定、修改或者廢止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張英表示,在落實條例中將進一步注重促進創新與防范風險相統一,一方面研究出臺并動態調整高風險人工智能產品和服務清單等,另一方面制定人工智能領域倫理規范指南,開展相關倫理安全教育和宣傳,促進人工智能產業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
陳吉棟表示,推動人工智能可信向善,朝著更有利于人類社會發展的方向前行,是一項兼具科學性、社會性、治理性的系統性事業,需要政府、企業、高校等各方力量探索協同。未來,期待更為具體的配套規范出臺,激發產業活力,推動人工智能深度賦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