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創業投資扶持。設立機器人產業創業投資基金,以實際投向機器人企業的基金額度為基數,按8%的年收益率給予創業投資基金補助。項目(含孵化項目)自投產年度起1年—5年,按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額標準予以獎勵。
二是科技進步扶持。鼓勵新入園機器人企業加大技術設備投入,按其實際投入金額的8%給予補助。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設立面向機器人產業的公共服務平臺,自創建 起5年內按其研發檢測設備實際投入的30%給予補助。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創新型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80萬元、30萬元獎勵。
三是應用推廣扶持。機器人企業參加機器人展會的,按展覽展示(展銷)會費的80%給予補助。鼓勵本市企業采購使用本市地產機器人產品,按采購發票總價(不含稅)的10%給予采購使用企業補助,累計補助不超過5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