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13日,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舉行的歐洲議會全體會議上,歐洲議會正式投票通過并批準歐盟《人工智能法案》。這也是全球首部人工智能法案。歐洲媒體預測,法案或將于4月29日獲歐盟理事會最終通過,預計6月生效。
法案對人工智能系統的定義和適用范圍進行了明確界定。人工智能系統是“一種基于機器的系統,設計為以不同程度的自主性運行,在部署后可能表現出適應性,并且為了明確或隱含的目標,從其接收的輸入中推斷如何生成可影響物理或虛擬環境的輸出,如預測、內容、建議或決定”。法案的適用范圍較為廣泛,即便企業是歐盟范圍外人工智能技術的供應商,但使用其人工智能技術的產品或提供服務在歐盟范圍內,也需要適用法案的相關規定。法案將人工智能系統根據風險評估分為四類,包括不可接受的風險、高風險、有限風險與最小風險。對于不同風險等級,法案采取了不同程度的監管措施。
人工智能系統的定義與法案適用范圍的明確,對于確保法案的有效實施至關重要。這有助于避免監管盲區,確保所有涉及人工智能的活動都受到法律制約。同時,也為相關企業和研究機構提供明確指導,推動人工智能領域的合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