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王納)本月,一批與深圳人密切相關的新規將正式實施,其中包括《深圳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數字經濟產業促進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已于本月前日起施行,該條例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離崗創業、在職創業或者到企業兼職從事人工智能領域科技成果轉化。
《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提出創新產品準入制度,對于國家、地方尚未制定標準但符合國際先進產品標準或者規范的低風險人工智能產品和服務,允許通過測試、試驗、試點等方式開展先行先試。同日起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條例》旨在為推動深圳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該條例禁止在國家發布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以外制定外商投資準入的限制或者禁止性措施。鼓勵和引導外國投資者在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和深圳重點發展領域,如先進制造業、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等領域進行投資。同一日實施的還有《深圳經濟特區數字經濟產業促進條例》。該條例提出,設立數據交易平臺,探索開展數據跨境交易、數據資產證券化等交易模式創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