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實現數字化改革“一年出成果、兩年大變樣、五年新飛躍”戰略目標的關鍵之年,既要全面貫通、集成突破、集中展示數字化改革成果,更要進一步實現數字化改革與全面深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重大任務的整體貫通、一體推進。
縱深推進數字化改革,需要統籌運用數字化技術、數字化思維、數字化認知,發揮數字化改革的引領、撬動、賦能作用,著力打破與數字化時代不相適應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推進經濟社會深層次系統性制度性重塑。在行動路線上,可以圍繞數字賦能、制度重塑、協同治理三個層面來展開。
一、發揮數字賦能的基礎性作用,提升精準識別企業、群眾、基層需求的效率數字賦能是縱深推進數字化改革的基礎,首先要堅持問題導向,以重大需求牽引實現重大改革。以精準識別需求為突破口,找準企業、群眾、基層最為迫切的需求、最想解決的問題、最有獲得感的領域,運用數字技術對公眾數據進行挖掘、開發和利用,拓寬政府與企業、群眾、基層的互動與對話通道,提升需求識別精準性,提升政府服務效率及效能。數字技術具有低門檻、廣覆蓋、深介入、快傳播等特征,具有普惠包容、綠色環保等屬性,數字技術的角色已從單一的通信手段或計算工具,上升為消除貧困、滿足不發達地區發展需求、助力弱勢群體、幫扶小微企業,最終實現全社會共享發展紅利的關鍵賦能手段。
數字賦能不是空中樓閣,需要持續夯實數據基礎,以數據連接賦能需求識別。數據是信息的載體,記載和反映著客觀事物性質、狀態以及相互關系,人、機、物三元世界的高度融合引發了數據規模的爆炸式增長和數據模式的高度復雜化,以互聯網、物聯網和智能設備為主體的信息溝通技術快速推進現代社會的數據化,為觀察、記錄、傳輸、存儲、保護、分析各類主體行為和社會狀態提供便利。而海量、多維、多源異構、高頻實時的數據需要我們進一步完善數據治理水平,提升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和國家地區安全水平。
數字賦能需要核心科技驅動,運用數字技術不斷提高需求識別的精準性。以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為代表的數字技術集成的數字化平臺,為精準供需匹配的實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工具。數字化領域是全球科技競爭的焦點前線。我們面對的是全球最佳的數據產生和應用需求環境,需要系統性地解決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標準主導以及本地使用的主控權,這不僅需要新的技術路線,也需要打破傳統思維模式,建立數字化改革的系統性思維、開放性思維、非線性思維和價值思維。
數字賦能需要嵌入場景,基于企業、群眾需求梳理核心業務流程和謀劃綜合應用場景。流程協同是治理過程中發現、落實重大需求的重要手段,它意味著高效優質的服務與管理必須建立在政府將社會需求置于優先地位的基礎上:前期以特定的問題和事項為中心,政府通過數字化平臺發揮相關資源分配和行動主體組織方面的中樞性功能;后期形成一種常態化的正式制度,對體制機制作系統性變革,實現相應的監督、考評與問責等管理制度革新,推動變革型組織建設。
二、發揮制度重塑的調節性作用,破除縱深推進數字化改革的體制機制障礙數字化改革制度重塑是在數字賦能的基礎上,為構建多元主體間新型關系創造條件。其價值在于對數字化改革方向的引領作用,撬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取得重大突破,著力打破與數字時代不相適應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推進經濟社會深層次系統性制度性重塑。要激活各主體的內生動力并保持由各主體構成的數字化系統的可持續迭代發展,需要在各主體之間建立起程序化、制度化的信息交互機制,明晰各自角色和邊界,充分發揮數字價值。
通過數字化改革制度重塑,積極鼓勵社會、企業和個人參與數字化改革,形成多元主體及多中心協同的治理網絡,建立制度化的治理協同機制。充分發揮社會、企業和個人的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優勢,破除制約數字生產力釋放的體制機制障礙,建構多元協同治理的利益表達、利益凝聚與利益協調機制。重新實現社會結構的組織化、秩序化,通過協調與維系各主體間利益關系,建構協同治理的長效運作機制。
就政府內部而言,數字化改革制度重塑是在縱向上打通省市縣三級數據平臺,強化數據治理閉環管理與數據共享,破除影響跨層級流程與業務協同的體制機制;在橫向上,每個層級及每個部門都要找準自身站位,從核心業務梳理中發現問題,多打大算盤、算大賬、算長遠賬,善于把本地區、本部門工作融入全國和全省事業發展大棋局,使得流程更能夠與技術相融合,在組織架構和技術架構不相適應的情況下還要實現組織結構及制度層面的調整和變革。
就政府與社會、企業、個人之間的關系而言,數字化改革制度重塑應充分發揮社會與企業的主觀能動性,從根本上解決內外部信息不對稱、政策回應慢等問題,避免有效治理中政府的“錯位”“越位”和“缺位”等現象,促進社會、企業、個人的健康發育、理性成長,及時有效地把社會、企業和個人有機融入治理網絡中,實現社會治理的協調有序發展。
就社會、企業與個人之間的關系而言,數字化改革制度重塑應推動社會與企業構成除政府以外的重要中心,能通過聯結政府與公眾,充分利用自身的社會資源和專業技術優勢提供服務,在減輕政府負擔的同時擴大公眾對社會事務的知情度和參與度,并根據不同情景因地制宜地給出解決方案,從而更加有效率、有策略地促進社會和諧與進步。作為最廣大的主體,社會公眾是復雜社會網絡最基本的構成要素,是社會信息最直接、最靈敏的感知者、提供者,是社會聯系最廣泛的承載者,他們在復雜社會網絡中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自組織地參與社會事務、管理社會事務,能釋放巨大活力。
三、發揮協同治理的價值導向作用,以共建共治共享提升各層面各主體的獲得感與認同感縱深推進數字化改革,要在精準識別需求和激發各多元主體活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實現數字化改革中各子系統間的互相協調和互相協作。關鍵是堅持多跨協同解決問題,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推動社會公共事務向整體治理方向發展,使各主體圍繞數字化改革與共同富裕的目標協同共助,實現多主體共創最優整體價值,以整體協調推進共建共治共享。
數字化改革協同治理的對象是一個數字化的復雜系統。現實社會的多樣性和復雜性程度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社會轉型的深入而不斷提升,環境和社會事件的復雜性、關聯性和不確定性都對政府、社會、企業和個人等各種力量的協同提出更高要求。通過復雜網絡的數據化,可以實現子系統間的相互合作,可以使系統產生微觀層次所無法實現的新的系統結構和功能。
數字化改革協同治理的目標是多元自主性和整體最優性,是政府、社會、企業和個人等主體基于自愿平等與協作、價值共識達成的默契配合,井然有序地、自發和自組織地參與到數字化改革的集體行動過程。通過協商對話、相互合作等方式,數字化改革在各個系統中實現內外融合、上下貫通對接,把社會系統中彼此無秩序、混沌的各種要素在統一目標、內在動力和相對規范的結構形式中整合起來,實現治理資源配置效用最大化和社會系統整體功能的提升,是對現有治理理念、方式、路徑和機制的重要創新,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
數字化改革協同治理的途徑是構建多元主體協同創新機制,各主體間要有數字化改革的協同意愿、共同目標和信息溝通通道,要建立起多元主體之間縱向與橫向復合的協同創新機制,通過治理網絡中各主體、各層次圍繞治理目標的協同行動,不斷提升社會網絡的容錯能力,實現協同治理的“帕累托改進”及社會整體功能的優化。政府作為核心主體,要發揮主導作用,做好對其他治理主體的培育和平臺搭建工作,同時,協調并激發多元主體的參與活力與動力,實現橫向與縱向協同治理。








